重金包装的女主播逃播 幕后团队告她违约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王正平
本报讯 各大网络直播平台上不乏年轻貌美的女主播,要脱颖而出,免不了幕后团队的运作。在金华,就有一名女主播因签了合同却不按照约定时间直播,而被上海一家传媒工作室告上法庭。
11月27日,金华婺城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该工作室的负责人袁某透露,网络直播行业是一个典型的高投入、高产出行业,面容姣好的女主播月收入过万是常态,该工作室名下人气最旺的主播每月收入甚至可达100万元。而工作室要捧红一名主播,投入也同样巨大,比如,为炒热女主播的人气,一晚就花费5万元为女主播送礼造势,平台上首页推荐等宣传同样耗资巨大,除了资金甚至还需要工作室的人脉关系。
经法院审理查明,工作室通过直播刷礼物的方式,共计给石某资金投入近6万元,另外,还通过刷大额礼物方式,投入资金被直播平台提成7800元,然而,石某却未能按合同约定播足有效时长。
今年5月,该工作室与石某签订合同,约定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内石某每月要完成40小时、25天的有效直播。工作室方面称,石某自签订合同以来就总是逃播,从未完成合同约定每月的时长,严重违约,浪费了工作室运作的资源和投入的资金,应赔偿经济损失与违约金。
对此,石某辩解说,自己是一名演员,直播时长是不稳定的,即使自己违约了,工作室投入的资金和赔偿损失严重不符,违约金应予以减免。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均应按该协议履行,石某未能按约进行直播,构成违约,工作室方面有权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根据工作室方面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实际损失为4万余元。11月27日,婺城区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同,石某支付工作室赔偿金、违约金合计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