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原淳安县大市法律服务所(证号:211010111104)自2009年起已停止业务活动,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应当终止。现依法向社会公告并由我局报原设立许可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法律服务所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其设立人享有并承担。原有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及副本、公章因遗失声明作废。淳安县司法局
2018年11月29日
原淳安县大市法律服务所(证号:211010111104)自2009年起已停止业务活动,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应当终止。现依法向社会公告并由我局报原设立许可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法律服务所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其设立人享有并承担。原有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及副本、公章因遗失声明作废。淳安县司法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