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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 5300号

  楼春仙: 本院对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浦江县支行诉被告楼春仙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结果为:一、限被告楼春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浦江县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7978.71元及利息1129.37元、费用1274.42元(暂计算至2018年7月1日,以后利息、滞纳金从2018年7月2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限被告楼春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浦江县支行律师代理费600元。案件受理费74元,,公告费650元,共计724元,由被告负担。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53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浦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7119号

  黄晓艳、黄震宇:本院受理原告黄效顺诉被告黄晓艳、黄震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5日上午9时10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3818号

  朱金地:本院受理原告朱钢柱与被告朱金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381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5207号

  董大: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县支行诉你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52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5178号

  邹国宗:本院受理的原告钟卫东诉你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5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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