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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工人们有情有义 你东山再起时需要他们”

  检察官一番话,让欠薪老板

  主动付清欠了一年的工资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范宝华 孙昊毅 

  本报讯 近日,在兰溪市检察院检察官的努力下,30多名工人拿到了被拖欠一年的23万多元工资款。

  今年54岁的邵某是一家工艺制品公司的老板。2017年11月,因公司运转出现危机,30多名工人的工资发不出。工人们多次催促,邵某称,等货款到了马上就发。由于公司几年来一直经营良好,也从未拖欠过工人工资,所以工人们相信了邵某的话。2018年春节前,工人们没有领到工资,但仍留在厂里干活。

  没想到,工人们在元宵节过后都回来继续开工了,邵某却跑路了。邵某失联,工人们找到劳动监察部门。兰溪市劳动监察大队向邵某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支付工资。邵某拒不支付,劳动监察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4月10日,兰溪市公安局对邵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同时对邵某进行追逃。11月22日,邵某在湖北武汉投案自首。

  人回来了,但没有钱,工资发不出,事情还是得不到圆满解决。公安机关以邵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要求批准逮捕邵某。兰溪市检察院接案后立即展开审查,确认邵某拖欠23万多元工资。

  为确保工人们的合法权益,办案人员在提审邵某时,专门对其开展释法说理,告诉他工人们有情有义,过年没拿到工资都还留下来,“有朝一日你东山再起继续办厂时,还是需要工人来帮助的”。此外,检察官还积极联系邵某家属,讲解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督促并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将工人工资支付到位。

  最终,邵某及其家属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12月5日,邵某通过其家属将拖欠的23多万元工资款筹集到位。办案检察官立即联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时将拖欠工资发放到工人手中。

  近日,鉴于邵某已完成支付全部劳动报酬,且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况,兰溪市检察院依法对邵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3 “工人们有情有义 你东山再起时需要他们” 2018-12-13 2 2018年12月1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