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无证开车撞死人,3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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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林怡 彦明 罗青青 刘竹柯君
时间:
12月11日
地点:
玉环市法院
无证驾驶造成一死一伤的交通事故,王某首先想的不是自首,而是跟车主王某辉共同策划了找人顶罪,最终连同王某辉的妻子3人一起被判了刑。
王某辉和老婆王某燕都是河南人,在玉环打工已有6个年头。2017年10月11日,王某辉和几个工友一起喝酒到凌晨3点,酒局过后,由王某辉开着自己的车将王某等人送回家。送到了之后,几个人还意犹未尽,下车又聊了起来。这时,王某突然上了王某辉的车,说要感受下开车的感觉。王某辉知道他没有驾照,但阻拦了一下没拦住。
王某将车开到小里岙村路口时,迎面撞上了开着三轮摩托车的夫妻颜某和孙某。快速行驶的车子将他们直接撞飞,颜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孙某重伤。
“我当时很害怕,又太紧张了,只好往前面继续开,后来撞到了墙才停下来,这段距离大概有100米左右。”王某回忆起当时的情景。
下车后,王某担心自己是酒后无证驾驶,不仅无法获得保险理赔,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他立即电话求助王某辉。两人商量了一番,想出了一个馊主意,由王某辉的妻子王某燕顶罪,王某携带车上的行车记录仪逃逸。
面对民警的多次询问,王某辉、王某一再狡辩说是王某燕驾车发生事故,直到民警出示证据显示肇事者为一名男性后,王某辉才不得不说出实情。
经交警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颜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孙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辉和王某燕拿出了3.7万元赔偿金,并将保险公司理赔的12万元交给了孙某及颜某的儿子颜某斌。
王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赔偿2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38余万元。王某辉犯危险驾驶罪、包庇罪,两罪并罚,判处拘役5个月15日,缓刑10个月;王某燕犯包庇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