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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平安巷

勇攀检察事业“高峰”

全国模范检察官高峰心细办铁案业精著宏文

  通讯员 厉梦瑶 张露剑 

  他叫高峰,温州市检察院公诉部主任。面对检察工作的“诸峰”,他犹如一名孜孜不倦的“登山者”,勇攀“高峰”:完全依靠间接证据,“零口供”定罪一起杀人案;从全国100名优秀公诉人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国十佳公诉人”;锐意改革,打造温州检察创新机制……

  近日,高峰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心似“显微镜”

  直击定罪要点

  身为检察官,高峰的心思总是异常细致,如“显微镜”一般,不曾放过一点蛛丝马迹。

  2008年,社会关注度极高的平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原副大队长郑某故意杀人案交给高峰办理。这是一起罕见的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罪的“零口供”杀人案。郑某的反侦查能力极强,归案后一直拒不承认。“当时温州还没有对‘零口供’案件被告人判处死刑的先例。办案难度很大。”高峰深知肩上担子的分量。

  他反复研究案卷材料,从郑某与被害人的联络频率、见面谈判、飞车追逐等细节,证实两人确实存在情感纠葛并已严重恶化,由此基本奠定了郑某的杀人动机。

  “尸体是横着埋的。”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案卷中郑某在辨认埋尸现场时不经意的一句话引起了高峰的注意。“这个细节应该只有参与掩埋尸体的人才会如此清楚。”高峰敏锐地捕捉到这一信息,将问题一一列出,并交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些容易被忽略的小细节逐渐浮出水面,从而串联出郑某掌握埋尸的准确地点以及掩埋的具体方式,这也成为本案定案的重要情节。

  在法庭上,郑某“巧舌如簧”,坚称自己无罪。作为公诉人,高峰思路清晰地一一予以有力驳斥。最终,郑某被依法判处死刑。后来,此案的成功办理经验被省检察院向全省推广。

  正是凭着心细如发的严谨,从检18年来,高峰办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300余件,无一错案。

  练就“真功夫”

  用匠心办好案

  2010年10月,高峰作为浙江省检察机关的3名候选人之一,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第四届全国十佳公诉人竞赛活动。

  历经现场论文闭卷写作、公诉业务笔试、一对一分组辩论赛等6个项目的比赛,高峰以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办案积累、严密的逻辑思维,获得笔试第一、总成绩第六的好成绩,从全国100多名选手中脱颖而出,被授予第四届“全国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他也成为温州首位获得这一荣誉称号的检察官。

  高峰有个朴素的认知:只有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更好地促进工作、提升自我。他尤其注重调研成果,将多年的办案经历与理论知识结合,形成了多篇有影响的调研报告或法学论文,其中有12篇文章在《中国刑事法杂志》等国家级报刊上公开发表;参加过浙江省法学会《出庭公诉方略研究》等多个重点课题的研究。2016年,他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温州大学相继聘为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

  高峰也很享受和同事们一起讨论一起学习的氛围,非常愿意把自己的所学所思所想分享给大家,并积极参与组织公诉人业务竞赛、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公诉沙龙、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等。温州检察机关的公诉队伍建设一直名列全省前茅,近6年来先后涌现出1名全国优秀公诉人、5名全省十佳公诉人、4名全省优秀公诉人、4名全省未检业务能手。高峰所在的公诉部门也先后被评为“温州市十佳政法单位”“全国优秀公诉团队”等。

  手持“登山镐”

  辟改革创新路

  近年来,温州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一直较为突出。多年从检经历练就的一双“锐眼”,让高峰对提升办案质效有着自己的思考。

  自2014年11月起,高峰带领处室同事深入调研、详实分析,对证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控辩充分对抗、庭前提速增效等进行了积极探索,先后建立退回补充侦查说理、类案证据收集和审查指引、诉后风险防范等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侦查取证规范化水平和取证效率。

  此外,高峰还坚持守护雏鹰、温暖司法,以爱之名、用心付出。温州检察创新全市校园法治教育网络预约和菜单式选课模式等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点赞;运用社会多方力量打造特色帮教基地,推进完善帮教流程、技能培训和风险管理等措施,形成的相关经验被高检院转发推广。2018年初,温州市检察院公诉部被团中央、高检院确定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

  “工作就像爬山,过程很辛苦,不一定有乐趣,有时也会烦躁。但爬到山顶后,身心都非常愉悦,是一种很好的享受。”高峰说,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攀登正义“高峰”的旅程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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