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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公告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温州市店老二食品有限公司债权人:

  《温州市店老二食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11月1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8年11月2日经瓯海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0304破2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温州市店老二食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确定于2018年11月21日前实施,最终可供分配总额为人民币30727.4元,其中优先债权67988.67元,普通债权2451863.46元。另有破产费用3000元,因破产财产过户、财产程序终结公告、工商、税务注销等费用,暂予以提存。      温州市店老二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2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2018-12-27 2 2018年12月2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