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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告

强制清算公告

  2018年10月29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上海厚诚齿科技术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绍兴市上虞厚诚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上海厚诚齿科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医学会、绍兴宏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同组成清算组,依法负责对被申请人的强制清算工作。现清算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绍兴市上虞厚诚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书面明确债权数额、有无担保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二、绍兴市上虞厚诚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回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三、清算组办公地址:绍兴市上虞区舜江西路197号,绍兴市上虞厚诚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内,联系人:王俊楠,办公电话:0575-82020998  ,手机号码:13567500157 。

  特此公告!

  绍兴市上虞厚诚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9年1月8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8 强制清算公告 2019-01-08 2 2019年01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