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浙江大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雪峰链条有限公司,江西南方林场有限公司,林海: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应春晓(以下简称“受让方”)签暑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201806119),转让方已将其对浙江大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担保人的,本金为25251713.00元的债权及其从属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方。据此,受让方已取得债权人地位。
请贵方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上述债权所涉及的全部义务。
受让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海曙路上尚城201室
联系人:应春晓 1530650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