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由杨珊珊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周彩燕、张君丹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4月15日9:00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8947号

  叶嘉林:本院受理原告李占云诉被告叶嘉林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26民初89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7225号

  黄邦林:本院受理原告王爱娟与被告黄邦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26民初72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杭坪法庭201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第1款、第130条、第16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4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限被告黄邦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王爱娟欠款计人民币63000元,并支付利息(自2016年2月7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应扣除已支付的120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64元,公告费650元,合计人民币2214元,由被告黄邦林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1123民初3941号

  周家方:本院受理原告谢金会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3941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遂昌县人民法院

  (2018)浙1125破1号之一

  2018年9月18日,本院根据申请人张春玲的申请,裁定受理云和县伟翔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查明云和县伟翔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实际可供清偿的财产总额为17918936元,实际负债合计为32842875.18元,已资不抵债14923939.18元。本院认为云和县伟翔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属于破产适格主体。云和县伟翔阀门制造有限公司长期专损,实际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07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1月9日裁定宣告云和县伟翔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破产。

  云和县人民法院

  更正:本报2018年12月14日第9版法院公告栏中,(2018)浙 0304 破 53 号一案,落款法院应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特此更正。

  本报2018年11月7日第5版和第8版中缝刊登的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被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9-01-15 2 2019年01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