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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9年1月16日

  (2018)浙0102民初7158号

  陈钦勇:原告杭州绘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第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2民初6535号

  杭州南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告任鉴荣诉被告杭州南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8民催1号

  申请人张家港市鑫塑机械有限公司因遗失出票行为杭州联合银行西兴支行、号码为4020005130220371的银行承兑汇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现予公告。

  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张家港市鑫塑机械有限公司。

  二、公示催告的票据:出票行为杭州联合银行西兴支行、号码为4020005130220371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整,出票日期为2018年8月22日,出票人为杭州歌达化工有限公司,收款人为九江源大实业有限公司,被背书人为张家港市鑫塑机械有限公司。

  三、申报权利的期间:自2019年1月8日起至2019年3月20日止。

  四、自公告之日起71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2035号

  杭州柏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申通经沙快递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柏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邮寄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91民初2035号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3710号

  徐灿:本院受理原告徐孟栋与被告徐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提示、外网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1652号 

  郑生赞:本院受理原告蔡彩凤诉被告郑升赞民间借贷纠纷二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10民初11652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负担通知书、不履行裁判文书法律后果告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3009号 

  杭州悦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立案受理原告吴飞、宋夏珠诉你公司与杭州康信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13009号民事判决书、不履行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及诉讼费用负担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8 法院公告 2019-01-16 2 2019年01月1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