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浙江宝隆铜业有限公司、温州市胜源铜业有限公司、温州市东方铜业有限公司、浙江聚钢管业有限公司、孔祥泽、陈国辉、许成珍、李启肖、李启泽、姜振权:
根据债权转让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债权受让方林晓美2018年6月4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将其享有的(2014)温瓯商初字第44号、(2014)温瓯商初字第90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林晓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特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债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自债权转让协议书签署之日起,林晓美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