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注:1.以上本金基准日为2018年11月20日,利息暂计至2016年7月25日。
2. 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 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
4.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联系电话:13758290373 0571-87836746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9年1月21日
债务人名称债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担保人本金利息兰溪市如溪家纺有限公司327800001099134.29浙江省兰溪市丰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兰溪市丰雪针纺有限公司、兰溪市雪如歌针纺有限公司、赵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