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编号为:2018浙批D),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联系电话:0571-85010421

  浙商资产联系电话:0576-8522767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权行借款人名称债务情况(截至2018年10月31日)担保人借款合同编号本金欠息代垫费用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丽水市新航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丽中经银合人贷字第198号、2017年丽中经银合人贷字第206号36,380,650.64540,049.39260,118.00丽水市新航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旭利合成革有限公司、浙江宇康合成革有限公司、王海峰、张海蓉、王海波、邵秀平2丽水市致胜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丽中经银合人贷字第197号、2017年丽中经银合人贷字第420号32,637,208.72758,695.32252,712.00丽水市致胜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波力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奥实业有限公司、浙江东正皮革有限公司、林宝水、王兰花、王海波、邵秀平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支行浙江雁皇羽绒制品有限公司2016年丽中莲借字第022号、2016年丽中莲借字第041号6,990,221.84206,192.7785,988.00上海绿草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上海雁皇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浙江佰心木业有限公司、浙江雁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丽水雁皇户外用品有限公司陈宝林、季丽、黄春明、何莉珍、何智勇、胡维信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元县支行浙江佳缘竹木有限公司2016年庆中银借公字第093号5,740,000.001,076,216.5620,000.00浙江佳缘竹木有限公司、吴泽平、沙媚娟、陈立敏、蓝胜琴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浙江得胜纺织有限公司宾201771310497,290,000.00124,134.1769,889.00浙江金鸿制笔有限公司、李樟弟、金巧莲、楼惠英、楼樟豪、楼小青6义乌市帅克针织有限公司廿201771310296,421,824.28236,254.7276,365.00义乌东鹏针织品有限公司、义乌市晶妃针织有限公司、任松青、虞卫刚、任松杨、施文英、虞闰芳、任恭新、朱向阳、金英芳、陈靖、施珍番、义乌市帅克针织有限公司7东阳市义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45字1110号、2017年45字1111号6,345,201.8285,698.2148,964.00东阳市辰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丁光军、黄江仙、黄忠民、陈敏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郑泰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永康2017年人借字0345号、永康2017年人借字0391号、永康2017年人借字0392号44,080,0643,089,411.00343,750.00高斯(杭州)工具有限公司、嘉禾工具有限公司、郑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郑泰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郑东海、陈安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支行金华光华印务制衣有限公司JD2017年贷字0   28号45,922,630.632,219,862.660.00金华冠华水晶有限公司、陈小莲、叶芳明、金华光华印务制衣有限公司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永康市金奥模具厂永康2017年人借字0122号8,947,572.77392,126.6150,793.62浙江江蒙金属电气制造有限公司、陈智敏、陈静、李龙保、李美兰1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浙江金兄弟珠宝名表有限公司2016年台(借)人字025号、2016年台(借)人字090号、2016年台(借)人字091号、2016年台(借)人字092号78,632,060.1711,340,075.64202,275.49沈方根、沈根平、邵咏虹、赵丹红、浙江金兄弟珠宝名表有限公司1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县支行浙江宏峰铜业有限公司2012中松承字131号、2012年松中贷字137号、2012年松中贷字162号、2012中松承字164号、2012中松承字173号、2012中松承字178号、2012中松承字187号、2012年松中贷字202号、2012中松贷字219号34,432,166.8729,723,159.230.00浙江强达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王玉秀、张德乐、张瑶、张纯峰、张雪莲、张德强合计313,819,601.7249,991,876.281,410,855.11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8年10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及执行程序的,并已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9-01-21 2 2019年01月2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