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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察机关 助力“无欠薪”行动

  通讯员 史隽 本报记者 许梅 

  本报讯 “终于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1月31日,当来自安徽的外来务工人员老钱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资时,喜极而泣。2018年以来,浙江省检察院在部署深化民生检察中,突出强调积极参与“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打击力度,通过一批案件的办理切实维护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拿到了血汗钱。

  浙江民营经济较为发达,小企业数量较多,在经济下行压力情况下容易发生老板跑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针对这种情况,我省多地检察机关专门成立“无欠薪”行动专项小组,主动对接人社、劳动保障等政府职能部门,以欠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重点,形成保护劳动者工作合力。2018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62件170人,涉案金额达2936.6万余元,批准逮捕94件98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95件341人,其中起诉190件213人。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由于工人流动性大、维权意识弱、工资结算周期较长等原因,往往会存在部分涉案工人不能及时制作笔录,或不能查清所有被欠薪工人的情况,导致证据薄弱、事实不完整。为最大限度为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我省检察机关积极引导、督促公安机关尽力查找工人,充实、完善书证、证言等印证性证据,查实全部涉案金额,保证案件质量。同时,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也开辟外来务工人员来访、申诉、维权绿色通道,引导依法理性维权,并及时移交信访件。

  象山某针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某恶意拖欠98名工人劳动报酬共计81万余元。象山县检察院受案后,简化制作审查报告,压缩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仅15个工作日即办结案件,及时维护了被欠薪人员的合法权益,也安抚了被欠薪工人的情绪。

  据了解,在该类案件中,除部分犯罪嫌疑人有主观恶意逃避支付义务外,也有不少犯罪嫌疑人确实因存在客观困难,但仍有继续履行义务的意愿。对此,检察机关尽量促成当时人双方达成和解,督促犯罪嫌疑人尽快履行支付义务,通过少捕慎诉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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