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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公 告

  温州创堡五金有限公司债权人:

  《温州创堡五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12月24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书面表决通过,并于2018年12月26日经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18)浙0304破5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管理人执行。根据《温州创堡五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温州创堡五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确定于2018年12月28日实施。由本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最后分配的分配总额为人民币4670.40元,均由债权人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瓯海税务局受偿,清偿率为14.54%。

  特此公告。

  温州创堡五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2月2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公 告 2019-02-02 2 2019年02月02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