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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代表“中大永泰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与浙江润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代表“中大永泰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浙江润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代表“中大永泰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浙江润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代表“中大永泰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作为上述债权的转让方,浙江润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润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所列清单中债权所列明的为截止至2017年6月16日的剩余本金及利息余额,截止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承担的还款责任以实际履行时根据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计算的数额为准,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外币授信折人民币计),单位为元。

  特此公告。

  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代表“中大永泰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浙江润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02月13日

  1、原债权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借款人:宁波海山纸业有限公司

  借款本金金额:11299156.08元

  主债务合同编号:82010120130007901、82010120140000632

  担保人:宁波海山纸业有限公司、陈海林、陈鲁群、奉化海山芯瓦楞纸板有限公司、崔增生

  2、原债权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借款人:宁波樱奇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借款本金金额:44400000.00元

  主债务合同编号:82010120130008750、82010120130010219、82010120140004709、82010120140004710、82030120140002718

  担保人:严建苗、段菊芬、严春飞、屠科跃、宁波樱奇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宁波康邦厨具有限公司、宁波万马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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