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8)浙0382民初8614号
朱利娜: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柳市支行与被告朱利娜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382民初86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8624号
朱良荣: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柳市支行与被告朱良荣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382民初86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8625号
朱良荣: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柳市支行与被告朱良荣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382民初86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421民初3919号
吴金根:本院受理原告罗友华与被告吴金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或无人查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判决书。本院裁定:准许原告罗友华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483元,减半收取242元,由原告罗友华负担。
嘉善县人民法院
(2018)浙0421民初4287号
王伟强:本院受理原告万志明与被告王伟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或无人查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判决书。本院裁定:准许原告万志明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万志明负担。
嘉善县人民法院
(2018)浙0481民初6729号
李振康:本院受理原告海宁佳诺皮草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振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481民初672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44000元,并赔偿原告利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的利息损失(按年利率6.525%计算)。上述款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海宁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