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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市井事

唉!大年初一3名女孩殒命

肇事的醉驾司机 被批捕

  本报记者 许梅 

  本报讯 今年大年初一晚上,淳安县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1名司机醉酒驾车,撞倒了3名女孩。姑娘们最终没能救回来,全部遇难。司机姜某某在事故发生后弃车逃逸,1小时后被抓。

  2月20日,淳安县检察院发布通报:淳安县人民检察院于2月13日受理淳安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姜某某的案件材料后,经依法审查认为,姜某某的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依法对姜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了解,事发在2月5日傍晚,淳安汾口镇宏鲍村。司机姜某某40岁左右,事故发生后,姜某某弃车逃跑,1小时后,警方抓到了他。经检测,姜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7.8mg/100ml,系醉酒驾驶。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4 肇事的醉驾司机 被批捕 2019-02-21 2 2019年02月2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