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案定于2019年5月15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台州成丰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东明与你为买卖合同纠纷?,因你公司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原告要求台州成丰鞋业有限公司偿付货款人民币32000元及利息损失(自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内,本案由审判员陈小龙、?人民陪审员陈芳萍、刘树华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陈小龙担任审判长,代书记员林芝担任记录。并定于2019年5月13日8时5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19)浙1124民初147号
张全英: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松阳县人民法院
(2019)浙1124民初38号
严忠军:本院受理原告梅丽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松阳县人民法院
(2018)浙1123民初3975号
程慧萍、胡巧平、周秀云、吴耀远、李建清、竺瑞方、华桂兰、华婵丽、李维汉、陈淑华、项月红、王玉泉、胡予今、徐聪玲、单爱芳、周雪芬、华建青、胡淑娟、毛协信、华爱珠、华建军、黄丽卿、包惠琴、范燕萍、徐华梅、汪俊、朱洲洪、张志强、毛子婷、张鸽平、吴贵岳、翁荣和、水燮香、王爱贞、许银香、刘福英、丁聪美、毛小婷:本院受理原告闻人焕明、葛福女、徐定爱、何仪娇、毛樟球、苏玉燕、傅菊香、宋涤心、项钦钦、周润华、吴维云、金莲琪诉你等人共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3975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