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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9年3月6日

  (2018)浙0106民初12455号

  杭州闳毅贸易有限公司、陈涵清、狄浩:本院受理原告海宁市正阳五金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们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5039号

  浙江方泰电器有限公司:浙江腾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2016)浙0106民初503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法院将依法审理。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9110号

  郑萍、郑红敏:本院受理原告方军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8)浙0106民初9110号民事判决书。郑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方军华借款本金354450元,支付利息155958元(利息已计算至2018年9月13日,此后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月息2%另计);郑红敏对郑萍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7065号

  郑关华、郑小燕:本院受理龚建铭诉你们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8)浙0106民初70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11745号

  孔海平、詹海东:本院受理原告翁峰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10216号

  杭州淘八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绍兴波波宠物用品厂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3376号

  谢永强:本院受理原告诸红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91民初33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3291号

  谢永强:本院受理原告董伯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91民初32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3852号

  包长琼:本院受理原告毛建辉与被告包长琼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3839号

  卢勇伟: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东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卢勇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3921号

  杭州恩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尹莉娟诉被告杭州恩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房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2886号

  杭州悟相广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今味商贸有限公司诉杭州悟相广告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91民初2886号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3957号

  何璇:本院受理原告刘剑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6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3704号

  胡建伟:本院受理原告孙长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公民授权委托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6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三楼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653号

  王晓东: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震达五金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晓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5月23日9时30分在本院塘栖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2263号

  金海、方红珠:本院受理原告梁滨与被告金海、方红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122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5720号

  章宝成: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早稻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章宝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157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共二份,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20453

  湖州阳光妇科医院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杭州千麦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州阳光妇科医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2018)浙0110民初20453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6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余杭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7354号

  苏立法、浙江舒蕊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董召秀诉被告苏立法、浙江舒蕊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苏立法、浙江舒蕊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6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余杭人民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5432号

  胡雪军: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吉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胡雪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154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六份,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4491号

  赵磊:本院受理原告钱才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10民初144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6476号

  李俊成:本院受理原告胡黄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10民初164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1437号

  甘松辉:本院受理原告田浩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居住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10民初114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6642号

  浙江策利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正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10民初166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8217号

  申屠军:本院受理原告蒋美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10民初182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212民初14184号

  王顺乐、林德万: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波甬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王顺乐、林德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212民初1418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8)浙0212民初14664号

  林亢峰:原告汤一浒与被告林亢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你归还借款50万元。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5月21日8时45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8)浙0212民初17315号

  大名县腾宇机械有限公司:原告宁波明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大铭县腾宇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5月28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9)浙0213民初760号

  宁海县海宇五金塑胶厂:原告宁波良开铜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6月11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604民初8748号

  陈梅林:本院受理原告绍兴上虞凯得社区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梅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浙0604民初87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18)浙0683民初5818号

  浙江万河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浙江汉诚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万河新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683民初5818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令:浙江万河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双倍返还浙江汉诚建设有限公司定金计人民币542654元,款限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嵊州市人民法院

  (2019)浙0681民初2525号

  嘉兴市优尚纺织有限公司、许林荣:本院受理原告诸暨市枫桥文澜纺织厂与被告嘉兴市优尚纺织有限公司、许林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9)浙0681民初2525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嘉兴市优尚纺织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诸暨市枫桥文澜纺织厂货款157469元(含贴息款2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8年6月13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诸暨市枫桥文澜纺织厂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49元,公告费600元,合计4049元,由原告诸暨市枫桥文澜纺织厂负担49元,被告嘉兴市优尚纺织有限公司负担4000元。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03民初5297号

  钟玉英、刘小和: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卡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303民初5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状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3民初5384号

  李军、俞英: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华盈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303民初53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状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3民初711号

  朱仰松:本院受理罗成森诉你、徐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起的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6月18日9:30在本院状元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3民初745号

  张松芬、郑建新:本院受理温州市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王继安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起的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6月14日9:30在本院状元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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