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0版:公告

仲裁公告

  嵊州市平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裘水军与你单位社会保险、工资劳动争议一案,本委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特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嵊州劳人仲案(2018)340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裁决如下:

  驳回裘水军的仲裁请求。

  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嵊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依法申请嵊州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嵊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年3月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仲裁公告 2019-03-06 2 2019年03月0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