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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上牌啦!

  3月7日,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派出所开展驻村服务,在村一级设立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服务点,让村民在家门口就可以完成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

  2018年底,浙江省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内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19年4月15日起,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上路行驶。

  新华社 徐昱 摄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上牌啦! 2019-03-08 2 2019年03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