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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债权转让告知公告

  浙江雅浪鞋业有限公司、温州欣富得宝家具有限公司(原浙江富得宝家具有限公司)、陈壹敏、戚展秋:

  基于贵方于2015年9月30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下称“民生银行”)签订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2013年5月7日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等文件,民生银行已依约履行放款义务。然而,贵方并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截止2018年10月19日,尚欠民生银行贷款本金人民币3953627.36元,贷款利息及罚息960356.17元,以及因贵司违约而造成的其他费用损失。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生银行已于2019年2月20日将上述合同文件项下的所有权益转让给陈嗣辉(公民身份号码:33030219570423201X),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转让人”)与陈嗣辉(公民身份号码:33030219570423201X)(“受让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转让人”已将其对浙江雅浪鞋业有限公司的贷款本金3953627.36元及相应利息的全部权益,于2019年2月20日依法转让给“受让人”。请债务人、担保人向“受让人”履行债务、担保义务和其他义务。

  特此函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2019年3月8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债权转让告知公告 2019-03-08 2 2019年03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