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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市井事

县级招商引资项目遭遇“拦路虎”

村干部、主管部门负责人层层“雁过拔毛”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永检 

  本报讯 虽然是县级招商引资项目,但却在入场施工时遭遇多个“拦路虎”,主管部门负责人收取“政策处理”费用,项目所在地的村干部也雁过拔毛,狮子大开口,索要170万元好处费。

  永嘉县有一个上塘滨江工业园区,温州海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公司)在该园区有一个比较大的工程,属于县级招商引资项目。虽然是引进项目,但从2012年至2013年间,却迟迟无法进场开工建设。该公司股东包某找到永嘉县上塘中心城区经济发展局局长兼上塘滨江工业园区主任林某,并表示可以提供政策处理费。

  之后,海纳公司的人给了林某40万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卡,并在卡内陆续存入共105.08万元,让林某使用。在收到40万元和银行卡后,林某将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海纳公司项目政策处理费用,而剩余的30.37万元则被他当作自己的“辛苦费”,用于偿还私人借款、赌债等个人支出。

  政策处理问题解决了,又出现其他“拦路虎”。该工程所在地的东城街道山仓村,以征地补偿、青苗补偿未赔偿到位为由,阻拦进场施工。后来,在林某出面协调下,海纳公司与山仓村村干部王某丙(另案处理)、副主任王某乙等人达成协议,由公司分三期共支付170万元好处费;村干部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负责做好政策处理、村民安抚工作,确保进场施工,钱由三人平分。

  2013年年底,三仓村村委会主任进行换届选举,主要竞选候选人王某乙和王某甲竞争激烈。经王某丙居中协调,王某乙和王某甲达成私下交易,王某甲支付王某乙100万元,王某乙退出村委会主任竞选,并将其本人应分的海纳公司三分之一好处费份额转让给王某甲。之后,王某甲顺利当选山仓村村委会主任,并获得海纳公司好处费三分之二份额。

  2014年至2015年,海纳公司终于得以进场施工。按照约定,该公司以现金转账等方式陆续支付给王某丙、王某甲好处费共计92万元。为了表示对林某的感谢,王某丙、王某甲陆续以现金、转账等方式送给林某8.5万元,林某均收入了自己的腰包。

  近日,永嘉县检察院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对王某甲提起公诉,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王某乙提起公诉,以涉嫌受贿罪对林某提起公诉。该案为永嘉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典型涉企案件。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6 县级招商引资项目遭遇“拦路虎” 2019-03-12 2 2019年03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