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6版:市井事

诬告陷害民警 判刑10个月!

  本报记者 胡思源 通讯员 陈瑶琦 

  本报讯 “我知道我的行为给当事人造成了严重伤害,我对此进行了深刻的反省,我想向法庭申请,向当事人当众道歉……”近日,经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公诉,被告人邵某诬告陷害民警案在越城区法院公开庭审。邵某当庭认罪悔罪并道歉,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据了解,被告人邵某曾因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进而对某民警怀恨在心,便肆意捏造该民警收受他人贿赂、帮助他人逃避收监的情况,并指使他人将4份匿名举报信分别寄给检察、法院、公安和纪委等部门,对该民警的生活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

  越城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对举报信中涉及的内容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调查核实;同时在提审被告人邵某时,就其供述中与其它人证物证无法吻合的内容对其进行讯问,其无法自圆其说。检察机关还向区公安分局纪委监察室调取了本案涉及的违纪事项调查报告,报告结论为该民警无举报信所反映的情况。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邵某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举报,意图使被害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遂以被告人邵某涉嫌诬告陷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就被告人邵某诬告陷害的事实,逐一向法庭出示了调查报告、证人和被害人的供述、信件原件以及邮寄凭证等证据。在完整的证据链面前,原先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均拒不认罪的被告人低下了头。法院合议庭经审理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作出如上判决。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6 诬告陷害民警 判刑10个月! 2019-03-12 2 2019年03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