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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聪明”的弟弟多次冒用大哥身份

长得像就能蒙混过关?现在不行了

  通讯员 祝丹 

  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是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可诸暨有一对兄弟,弟弟竟利用与哥哥长得像这个特点,冒用了大哥身份,占了本应属于大哥的不少好处。

  近日,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窗口来了一位蔡姓大伯,要求补办身份证。可工作人员操作时,人脸识别系统却发现此人与其身份证上的照片不符。于是工作人员报警。

  诸暨浣东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蔡大伯身份证上的照片,其实是他的亲弟弟蔡二伯。

  原来,30年前,蔡大伯离家外出打工,一直未归。2005年,一代身份证更换,蔡大伯有事赶不回来,蔡二伯就对哥哥说,“大哥,你长年在外,没几个人认识你,反正我们兄弟俩长得很像,要不我用我的照片去帮你办身份证吧?”蔡大伯法律意识不强,也就同意了。当时,网络不发达,没人注意,这件事也就这么过去了。

  直到前段时间,蔡大伯回乡养老,不慎丢了身份证,去补办时,事情才被发现。

  民警调查还发现,蔡大伯的身份证,还不止用了弟弟的头像那么简单,事实上,蔡二伯还多次冒用哥哥身份,占了不少好处。

  2007年,蔡二伯冒充哥哥,将村里补发给蔡大伯的一笔补助款占为己有;2012年,他又一次冒用蔡大伯的身份,办理了村里的失地农民相关证件,享受了相关待遇。

  民警告诉兄弟俩,蔡二伯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居民身份证法。考虑到蔡大伯念及兄弟之情,不予追究,且案发时间久远,民警对蔡二伯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不予行政处罚。蔡二伯也懊悔地表示,本以为兄弟间冒用一下身份没关系,没想到也是违法行为,以后绝不会再犯。

  民警说法:

  违反居民身份证法,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民警还提醒,过去验证身份信息主要靠肉眼来识别,长得像还有可能蒙混过关,现在人脸识别等高科技设备已经普遍应用,再想靠长得像来冒用他人身份,基本不可能了。大家应慎重对待自己的身份信息,不要在这上头动歪脑筋,更不能借此做违法的事情。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5 长得像就能蒙混过关?现在不行了 2019-03-12 2 2019年03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