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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撞了护栏等交通设施 千万别溜

会构成肇事逃逸

  通讯员 李莎莎 何伟峰 

  案情回顾:

  近日,玉环市一辆白色雪佛兰轿车与道路中心隔离护栏相撞,事后车辆扬长而去。

  玉环交警大队市区中队发现这一情况后,派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并通过“天网”很快锁定了车牌号为浙J***75的肇事车辆,与车主叶某取得联。

  叶某承认,护栏是他撞坏的,当天下着雨,加上车子的雨刮器坏了,致使他没有看清道路,酿成事故。叶某认为,自己既没有撞人,也没有撞车,只是不小心撞到护栏而已,就没有报警,直接离开了。

  最终,玉环交警认为,叶某构成肇事逃逸,故对他处以行政拘留14天,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

  解析:

  隔离护栏等交通设施是维护城市交通安全的一道屏障,有些人因法律意识淡薄,会觉得撞坏交通设施只是小事,并且存有侥幸心理,觉得撞坏设施后跑了就是。但事实上,撞坏交通设施逃跑,事件将由交通事故变成交通肇事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对此警方提醒驾驶员们,如果在驾车时撞坏交通设施,驾驶员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若主动报案,且交警确定驾驶员为责任人,则会要求肇事者根据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赔偿。若有第三方责任险,该赔偿金可由保险公司出。若驾驶员选择肇事逃逸,则按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处理,保险公司也不会对任何损失进行赔偿。立即报警也有利于尽快恢复交通设施,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5 会构成肇事逃逸 2019-03-12 2 2019年03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