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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告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浦支行与郑珊珊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浦支行对债务人(绍兴艺博经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担保人(冯阳、洪亚君、王国明)享有的280万元贷款本金和至2019年2月3日止的利息180595.42元,合计2980595.42元债权及其从权利,自2019年2月19日起,已经依法转让给郑珊珊享有。现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请尽快向郑珊珊履行还本付息和担保义务。

  转让人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浦支行

  2019年3月12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8 债权转让公告 2019-03-12 2 2019年03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