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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王楚飚与绍兴锦裳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阅读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2018年5月11日标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绍兴锦裳贸易有限公司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根据王楚飚与绍兴锦裳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王楚飚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绍兴锦裳贸易有限公司。绍兴锦裳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绍兴锦裳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联系电话:0575-88249783

  特此公告。王楚飚

  绍兴锦裳贸易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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