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宁波风神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华雄智能开发用品有限公司、宁波郎好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顶洲能源有限公司、徐剑雄(330227196606072493)、吴建成(330203197010151565):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杨生辉于2018年12月29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享有的(2015)甬东商初字第2620、261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杨生辉。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含借款人、担保人任何更名、迁址、改制、分立、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后的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
杨生辉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以上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杨生辉履行全部法律义务。
原债权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新债权人:杨生辉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