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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9)浙0784民初1528号

  陈妙兰:本院受理原告施灵森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程序)、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开庭审理日期为2019年7月1日15时00分,开庭地点在永康市人民法院五号审判庭(东门三楼)。合议庭成员为章璐、任更生。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4民初1527号

  陈妙兰、陈启肇:本院受理原告应聪丕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程序)、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开庭审理日期为2019年7月1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在永康市人民法院五号审判庭(东门三楼)。合议庭成员为章璐、任更生。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4民初8707号

  孙建明、颜笑丹:本院受理原告施志斌与被告孙建明、颜笑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784民初87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4民初6452号

  金华民生医院: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方大瑞金医院有限公司诉你企业出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84民初64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8585号

  王文吉、商彩云: 本院对原告潘如意诉被告王文吉、商彩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结果为:由被告王文吉、商彩云归还原告潘如意借款本金115000元,并支付利息(2017年3月12日前利息为2750元,2017年3月12日之后的利息按本金115000元,按月利率1%计算至实际归还之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8585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受理费3162元,公告费650元,合计人民币3812元,由被告王文吉、商彩云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浦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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