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782民初2556号
周慧:本院受理原告陈翔为与被告周慧、肖普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9)浙0782民初255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周慧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陈翔借款本息40800元并支付利息(以40000元为本金从2019年1月24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到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二、被告肖普刚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10元,由被告周慧、肖普刚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义乌市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23民初3933号
舒晓燕:本院受理原告舒金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依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3民初39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驳回原告舒金然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860元,由原告舒金然负担(已预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83破7号之一
2018年10月19日,本院根据申请人蒋小芳的申请裁定受理东阳市起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债务人东阳市起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清偿,已经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92条、第4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8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1月28日裁定宣告东阳市起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东阳市起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东阳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4民初436号
浙江吉瑞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伍应文与被告浙江吉瑞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84民初436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4民初8807号
武义中弋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宣银与被告武义中弋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84民初8807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康市人民法院504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