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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酒后乱打110等热线,还辱骂接线员

男子因寻衅滋事获刑

  通讯员 邵珊珊 蒋健芳 

  宁波鄞州区一男子酒后在没有警情事由的情况下,在1年多时间里连续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社会服务电话达8000余次,每次都用污言秽语谩骂接线人员。近日,该男子因寻衅滋事获刑。

  宁波男子张某平日里唯一的嗜好就是喝酒,已有30年饮酒史了。据他自己介绍,每天都会喝上1斤左右的白酒,也因为酗酒的恶习,妻子在几年前与他离了婚。

  酒壮人胆,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期间,张某经常在喝完酒之后,先后使用自己的两个手机号码连续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社会服务电话6000余次。

  每当接线工作人员接起电话后,张某就用宁波方言对接线人员进行恶意辱骂,均为污言秽语,无实质报警求助内容,接线工作人员不堪其扰。

  2018年4月至9月,张某因恶意拨打110等服务电话被两次行政处罚。但其后,张某仍不思悔改,继续拨打110等报警电话达2700余次,后被民警抓获。经医学鉴定,张某患酒精依赖症,但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近日,公诉机关指控张某犯寻衅滋事罪,向鄞州区法院提起公诉。

  鄞州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多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张某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介绍道,110、119、120等热线是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救助群众于危难的生命线,是一种有限的社会公共资源。张某的行为不仅影响接线员处理其它事务,更严重占用了线路,致使真正有需要求助的人无法及时打进电话。同时,张某长期于午休、深夜时段辱骂接线人员,也对接线人员的身心健康造成了负面影响。

  被告人张某情节恶劣,其行为符合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故对张某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刑罚。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5 酒后乱打110等热线,还辱骂接线员 2019-04-02 2 2019年04月0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