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交警出台新措施
3个月内无在杭交通违法行为的 3项轻微违法行为免于罚款记分
本报记者 张倩 通讯员 谢晓颖
本报讯 2日,记者从杭州公安交警部门获悉,杭州城市大脑“优驾自动容错”措施将于4月5日起正式落地执行。
“优驾自动容错”措施是指,自2019年1月1日起,所驾驶车辆3个月内无杭州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发生以下3种类型交通违法行为的,仅予以警告,不进行罚款及记分:在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以外道路,违反错峰限行规定通行的;在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绕城高速及机场公路以外道路,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在未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交警部门会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提醒。未及时收到短信的车主,可通过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gh.122.gov.cn)上的“三项轻微违法行为警告记录”模块查询警告记录。
在3个月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以发生违法行为的次日起,3个月时效重新起算。
“处罚从来不是目的。”杭州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基于“城市大脑”应用推出的“优驾自动容错”措施,是以“有限度地容错”,让守法车主在“不得已”或“无心之失”的时候,获得“被原谅”的机会,意在正向鼓励、积极倡导机动车驾驶人自动、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