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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害人家属 与绿城物业等达成调解协议

  通讯员 钟法 本报首席记者 高敏 

  本报讯 4月2日,杭州市中级法院通过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害人家属林生斌、朱恒仁、徐枚枝于3月18日撤回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六被告的起诉,与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城海企实业有限公司两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2017年6月22日凌晨5时左右,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纵火案。林生斌的妻子朱小贞及其3名子女在火灾中不幸遇难。纵火者为该户保姆莫焕晶。2018年6月4日,浙江省高级法院公开宣判杭州中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莫焕晶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核准莫焕晶死刑。2018年9月21日上午,杭州中院对莫焕晶执行死刑。

  杭州中院在通报中称:本院审理的原告林生斌、朱恒仁、徐枚枝与被告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城海企实业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中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华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洋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一案,原告林生斌、朱恒仁、徐枚枝于2019年3月18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中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华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洋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六被告的起诉,本院经审查予以准许;经本院主持调解,原告林生斌、朱恒仁、徐枚枝与被告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城海企实业有限公司已就本案纠纷达成调解协议,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城海企实业有限公司也已全面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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