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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我省部署依法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

全面彻底扫除“套路贷” 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本报记者 张倩 王志浩 

  本报讯 10日上午,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依法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王昌荣强调,要将依法打击“套路贷”作为我省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的重中之重,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决心,拉高标杆、乘胜追击,依法全面彻底扫除“套路贷”违法犯罪,努力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为全国依法打击“套路贷”提供浙江经验、浙江方案。

  王昌荣指出,“套路贷”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违法犯罪,大多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非法手段占有被害人财物,迷惑性、隐蔽性强,且往往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交织,已成为经济和民生领域一大“毒瘤”,社会危害性极大。去年以来,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各地各相关部门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担当,不等不靠、主动出击,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校园“套路贷”涉案人数、金额均大幅下降,有力保障了校园安全和学生合法权益。

  王昌荣强调,一年多的探索实践为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当前,依法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的时机和条件日益成熟。我们要拉高标杆、乘胜追击,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为契机,以更大的力度、更精准的措施,继续重拳出击,全面彻底扫除我省“套路贷”违法犯罪,努力在打击 “套路贷”违法犯罪上当好排头兵。要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加精准、更加有效地打击犯罪。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扫黑办要将此作为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的专项行动,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公安机关要拓宽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开展联合检查、深化“三服务”等形式,全面排摸“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加强与其他政法单位的协同配合,形成依法打击高压态势。法院、检察院要用足用好司法解释,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办案质效,推动快诉快审快判。要坚持标本兼治,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上下功夫。各相关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提高群众防范意识。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彻底铲除“套路贷”滋生土壤,决不给“套路贷”留有任何死灰复燃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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