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9)浙0702民初1499号
徐荣生:本院受理原告金华市机关婺江新村物业管理中心诉被告徐荣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调解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702民初1564号
单挺:本院受理原告金华市机关婺江新村物业管理中心诉被告单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调解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782民初3339号
杨爱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诉被告杨爱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要求判令:1、被告支付信用卡本金99906.36元、利息5097.92元、分期付款手续费3381.95元、还款违约金2181.61元,共计110567.84元(利息、违约金暂算至2018年11月21日,此后仍按合同约定计付至实际履行日止,但最高不超过年利率24%);2、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承担的律师费30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以上合计:113567.84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7月9日14时40分在国贸第七审判庭(义乌市江东中路371号)公开进行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2民初4003号
王仕晓、孙晓静: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诉被告王仕晓、孙晓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廉政监督表、外网查询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请要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38154.86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和复利(暂计至2019年2月18日为45113.06元,以后按照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付至实际履行日止),合计483267.92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7月9日9时在国贸第七审判庭(义乌市江东中路371号)公开进行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