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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9001,在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后及时将收据复印件送交本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0802民初896号

  龚金生、龚睿:原告浙江力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颜丽群就(2019)浙0802民初89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205号

  林晓:本院受理原告徐屯辉与被告林晓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003民初2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林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徐屯辉借款本金500000元,并支付自2019年1月11日起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4800元,由被告林晓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8800元(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在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后及时将收据复印件送交本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4民初249号

  潘建兵(身份证号码:3310041982****0311):本院受理原告罗小林与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004民初24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罗小林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计4400元,由你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王建平:本院受理原告林春和与被告王建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均为以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遂昌县人民法院

  更正:本报于2019年1月23日第2版与第11版中间法院公告栏中刊登的,海宁市人民法院(2019)浙0481民初277号公告,文内“本案定于2019年5月3日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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