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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哪个景区人多 就印哪的假门票倒卖

这伙“技术流黄牛”面临刑责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西检 

  本报讯 40多元一张的景区门票,从“黄牛”那里买,可以便宜5到10元。为何如此优惠?并不是因为有什么“团购渠道”,而是因为这些是假门票。近日,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对伪造、倒卖假门票的刘某、金某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2018年8月11日早上8点半左右,杭州某收费景区门口。一名景区值班保安在巡逻中,发现一名背着包的中年妇女混在游客之中,私下兜售景区门票,一张票比正常的门票价格低5至10元。保安立即将该情况上报。正当景区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时,该女子竟偷偷溜走,但慌忙中把包遗留在了景区,工作人员立即报警。

  民警检查发现,女子包中共有89张景区门票,经鉴定全部为假票。很快,涉嫌在景区门口兜售假门票的女子葛某和提供门票并帮她望风的金某被抓获。

  金某供认,2015年其在北京时认识了老乡刘某。在一次饭局中,刘某提到能搞到与景区原票一模一样的“门票”。金某当时没往心里去,认为刘某是吹牛。2018年上半年,金某在北京的生意经营不善,手头吃紧,于是想到了刘某说过的话,便与他联系。刘某说,要有原票也就是真票才能做,其实就是印假票。当年7月9日,金某来到杭州,挨个在景区逛,物色人多且收费的景点,当看到西湖边某收费景点游人如织,就决定用该景点的门票造假。于是,金某买了一张全价票、一张半价票,然后用快递寄给了刘某。

  刘某收到快递后,又谎称自己有授权书,找另一个朋友先后两次印制了1.5万张假的景区门票。刘某自行销毁了部分假门票,把其余的7000张假门票(票面金额27万元)快递给了金某进行倒卖。刘某不久后也被抓获。

  经查,金某联系朋友葛某等人在景区倒卖假门票,已非法获利7万余元。

  西湖区检察院认为,刘某、金某伪造有价票证并予以倒卖,数额巨大,应当以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葛某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数额巨大,应当以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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