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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温州集中宣判7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42名被告人合计判处有期徒刑超265年

  通讯员 温萱 本报首席记者 高敏 

  本报讯 昨天上午,温州两级法院组织开展涉黑恶案件集中宣判活动,7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包括3件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2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和2件“保护伞”案件,42名被告人合计判处有期徒刑超过265年,并处罚金370.7万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温州12家法院全部成立由院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据统计,2018年1月以来,温州法院一审审结相关案件75件463人,其中涉黑案件16件18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41件21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18件61人。温州市中院副院长丁筱海介绍,在一审判处的463名犯罪人数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05人,重刑适用率达22.7%。另外,法院还进一步加强与司法局的协作,实现涉黑涉恶案件一审律师辩护率100%。

  同时,温州法院始终将排查“保护伞”问题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重点,注重深挖彻查,收案后,立即向被告人制作、送达《告知书》,告知被告人可以在庭审前举报反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如所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确有立功表现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坚决以“零容忍”态度“破网打伞”。到目前为止,全市法院共移送涉黑线索2条、涉恶线索28条、“保护伞”线索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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