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673起,处理726人
以雷霆之势把“打伞破网”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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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惩腐 一查到底
“苍蝇式”腐败和地方黑恶势力直接影响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围绕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三资”管理、市场交易等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做到直接查办、快查快结。近期,缙云县纪委监委就成功查处了壶镇镇潜明村原党支部委员、原村监委主任胡建卫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当地百姓拍手称快。
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坚持“四个凡是”“四个必须”:凡是公安机关移交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必须优先办理,凡是涉黑涉恶案件已经定性的人员必须进场提审,凡是审查调查中发现涉黑涉恶的问题必须深挖细查,凡是巡视巡察、日常监督发现的涉黑涉恶案件必须坚决打击,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治标更要治本。省纪委省监委还探索建立“一案三查”机制,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有查清的决不放过,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决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决不放过。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法,选择一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通报典型案例20批28期,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