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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9)浙0726民初2295号

  张林:本院受理原告朱金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由杨珊珊担任审判长,与人民审判员洪惠昌、张君丹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8月22日10:00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058号

  黄海峰:本院受理原告许双宝诉被告黄海峰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由章素诚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建华、周彩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7月26日上午9时10分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9535号

  方青江:本院受理原告项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26民初95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9467号

  陈文军、黄涛炼:本院受理原告吴军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26民初94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1998号

  徐恩惠:本院受理原告柳福生诉被告徐恩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曹德强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芮孟畅、张琳琅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7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浦东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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