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0版:微法

法院公告

2019年5月5日

  (2018)浙0302民初10837号

  马扬:本院受理原告叶松琴与被告徐育琴、马成华、马扬、温州交运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出租分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302民初108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3民初2201号

  王玉香、武银卫:原告温州市华盈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王玉香、武银卫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外网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并定于2019年8月28日9点40分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状元法庭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3民初2204号

  吴国军、张木森、付水娥:原告温州市华盈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吴国军、张木森、付水娥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外网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并定于2019年8月28日9点00分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状元法庭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3民初2203号

  张常鑫、张声文:原告温州市华盈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张常鑫、张声文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外网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并定于2019年8月28日9点20分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状元法庭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3民初1896号

  林素微: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挺与被告项飞朋、第三人林素微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1、确认原告与第三人林素微于2018年4月11日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有效并判决该车辆归原告所有;2、排除对车牌号为泊CGK228车辆的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7月17日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依法开庭进行审理,你应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3民初1640号

  黄显连、陈建容:本院受理原告汪笑笑与被告黄显连、陈建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9)浙0303民初1640号之一简易转普通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次日起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8月8日9:00在状元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微法 00010 法院公告 2019-05-05 2 2019年05月05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