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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为环境损害公益诉讼勘验鉴定给出“浙江蓝本”

全国首家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成立

  本报记者 许梅 见习记者 许金妮

  通讯员 阮家骅 

  本报讯 2017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建立以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有了公共利益的坚强“守护者”。不过,在公益诉讼开展过程中,怎样更有效地调查取证,特别是对环境损害类案件,如何勘验检查和司法鉴定,一直是工作的难点。如何破解这一难题?5月13日,省检察院联合省生态环境厅成立的全国首家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给出了解题的“浙江蓝本”。

  去年3月,杭州市临安区发生一起非法处置危废案件,70.45吨的危险废物及疑似危险废物堆放在居民生活集聚区附近。执法部门发现后,临安区检察院也提前介入,但在审查批捕阶段,受制于专业鉴定技术瓶颈,检察机关开始只能作出存疑不捕决定。后经统筹协调,浙江省检察院组织专业人员,成功获取有毒有害土壤检材,并从中检出危化成分,形成了可靠的司法鉴定结论。公安机关据此再次提请批准逮捕,临安区检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公益诉讼。最终,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得以恢复,几名当事人也均受到法律严惩。

  其实,类似的“司法鉴定”难题并不少见。破解一个案件后,如何破解一类案件?

  去年,省检察院分别联合省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等出台意见,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协作。今年,省检察院进一步联合省生态环境厅,成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

  联合实验室设在省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司法鉴定中心)和省环境监测中心,将接受全省各级检察院委托,开展公益诉讼环境损害类案件的勘验取证和检测鉴定等技术服务,并为相关案件办理提供专业咨询、技术指导和培训支持。同时,联合实验室还成立了由省检察机关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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