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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9)浙0784民初124号

  包兆兆: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金梦包装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84民初1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9316号

  魏有谊: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婉贞诉你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93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9572号

  黄世松: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朝辉诉你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95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9583号

  谢波浪:本院受理原告黄风涛诉被告谢波浪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26民初95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1503号

  方志兴:本院受理原告陈玉侠诉被告方志兴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张婷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建华、周彩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8月13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309号

  张祖招:本院受理原告柳献礼诉被告张祖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2309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8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在浦江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349号

  郑伏仙:本院受理原告黄柏春诉被告郑伏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2349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8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浦江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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