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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债权转让告知公告

  浙江大桥鞋业有限公司、浙江日新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吴金海、吴群威、吴建新、赵丽慧:

  基于贵方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下称“平安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等文件,截止基准日,浙江大桥鞋业有限公司尚欠平安银行贷款本金人民币2,700,000.00元,贷款利息及罚息244,244.72元,以及因贵方违约而造成的其他费用损失,浙江大桥鞋业有限公司、浙江日新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吴金海、吴群威、吴建新、赵丽慧承担担保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转让人”)已与陈兼;身份证号:330302198701292037(“受让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将其对浙江大桥鞋业有限公司享有的的贷款本金2,7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的全部权益,于2019年5月7日依法转让给“受让人”。请债务人、担保人依法向“受让人”履行债务、担保义务和其他义务。

  特此函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2019年5月1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4 债权转让告知公告 2019-05-16 2 2019年05月1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