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单上少个“大”字,门业老板讨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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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姚斐杰 段梅 张祖豪 路余 沈玮 高贝
时间:
5月15日
地点:
开化县法院
开化人吴某是当地一名门业代理商,做生意有十几年了,也见过不少赖账的人,“但是像张大伟(化名)这么能赖的,还真是少见!”吴某愤愤不平地说。
2016年,张大伟到吴某店里买门,送货上门后,张大伟在送货单上签下了“张伟”两个字。“当时我也有过疑虑,还专门去张大伟的村里打听过,发现原来他的小名叫张伟,朋友也都称呼他张伟的。”吴某也后悔当初太大意了,以为这样不会有问题,便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过了一年,等到吴某去催货款的时候,麻烦来了。2017年底,吴某找张大伟讨债,张大伟总是避而不见,并称那个签名不是自己签的。吴某这才意识到问题所在,这么多年来,他还是第一次遇到故意将姓名写错来逃避债务的买家。
要了两年的货款,张大伟都置之不理,吴某无奈只有寻找法律的帮助,把张大伟告到了开化县法院。
到了法院,张大伟还是表现得“软硬不吃”,坚称自己没有到吴某店里购买过门,而吴某除了那张送货单也拿不出其他更为有效的证据,只能干着急。审理中,法官从办案平台搜索关联案件发现,张大伟在开化县法院还有两起执行案件未履行,执行法官也正准备拘传张大伟。审理法官立即向张大伟释明了相关法律及后果,并严肃告知他法院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程序来确认笔迹。
“我承认是我写错了自己的名字。”张大伟坦白说。最终,张大伟和吴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今年6月30日以前,张大伟还清所有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