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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权转让通知

  诸暨圣诚珍珠养殖加工有限公司:

  根据《合同法》第79条之规定,(2009)绍诸商初字第320号民事判决书原告石园,(2009)绍诸商初字第315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史和忠,(2010)绍诸湄商初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原告楼占继分别将各自生效判决书中所载明的债权本息转让给李国珊,请贵公司及时足额将上述三份判决书中所确定的债权本息通过诸暨市人民法院支付给债权受让人。

  转让人 石园、史和忠、楼占继

  受让人 李国珊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权转让通知 2019-05-22 2 2019年05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