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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务催收公告

注: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7年8月31日的贷款本金、利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向债权人偿还的利息及相应权利/权益,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合并、分立、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清算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
3.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
4.以美元计价的,按2017年08月31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关于债权本息金额,特别是利息(包括罚息、复利等)的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约定或法律文书所确认的计算方式计算为准。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潘经理 联系电话:0571-85774797
电子邮件:panyuting@cinda.com.cn
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9、11、12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5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ubo@cinda.com.cn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要求下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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